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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监督 服务大局——固原检察机关奋力前行展现新作为
2020-09-01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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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1
















































37名院领导担任45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先后在全市722所学校进行宣讲,受教育师生达16万人次,覆盖率100%,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彰;全市检察机关20个集体、23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全国最美检察官提名奖、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先进个人、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等一批先进个人……上半年,固原检察机关深入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秉持“求极致”精神,以“更加精准、更加客观、更加公正”的高质量检察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7月23日至28日,彭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固原市首例涉黑犯罪案件金某某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等罪案和被告人马某某涉嫌高利转贷罪案公开开庭审理。

固原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实施“挂图作战”,坚持“深挖根治”,强力“破网打伞”,深化“打财断血”,深入开展“六清”行动,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重大疑难案件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实行专案专办、团队审查。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樊百安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各县区检察长出庭公诉涉黑恶案件。

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线索304件,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4件172人,提起公诉20件195人,不起诉1人。发现并移交“保护伞”问题线索13件,监督立案19人,追捕追诉20人,追诉漏罪2起,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35份,促进相关主管部门完善行业监管政策措施,预防和减少涉黑涉恶犯罪滋生蔓延。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普通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捕普通刑事犯罪案件110件217人,审结109件215人,其中批准逮捕73件107人,不批捕10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普通刑事犯罪案件157件344人,审结158件323人,不起诉34人。

服务中心保障大局 聚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为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检察蓝”始终与民营企业并肩作战,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上半年,固原检察机关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共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12件,提出、提请抗诉3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民营企业体现出最大限度的政策帮扶。“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办理固原家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赵某某、余某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把严惩犯罪与精准服务企业发展统一起来,对赵某某、余某某等4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进一步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 

为更大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高检院服务民营经济“11条”意见、自治区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实施意见,市检察院出台加强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固检二十条”,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固原市领导干部担任重点企业联系员制度》。两级院检察长深入辖区企业进行调研,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助力助推企业发展。

立足本职积极探索 着力提升检察监督实效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对人民监督员工作很重视……今后要按时参加人民监督员工作,履行好人民监督员职责。”这是人民监督员李富泉对当好人民监督员的真情感悟。

固原市检察院积极履职,主动组织开展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受到了人民监督员的点赞。上半年,市县两级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相关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力争每一起案件都取得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在司法实践中,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实践探索,不断探索推进认罪认罚工作,完善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工作机制,明确配套保障机制,改进办案模式,强化“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磋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适用认罪认罚办理案件提质增效。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审结394件501人,法院适用认罪认罚案件一审宣告刑286件335人,提出量刑建议334人,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贯彻落实。

6月,固原市检察院就申请人李某与固原市原州区某单位劳动争议申请民事监督一案首次举行公开听证,围绕用人单位在用工期间未向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致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就以何种标准向劳动者进行赔偿这一争议焦点展开讨论,就法院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不缴纳社会保险等问题裁判依据不一,出现的同案不同判现象提出评议。通过公开听证,促使人民法院统一裁判标准,促使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机制,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劳动争议问题纳入依法处理的轨道,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事无巨细温情守护  用行动践行服务群众

“感谢检察官和我们共同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食品安全。校园周边的流动摊贩问题解决了,学校门口的秩序更好了!”7月,固原市检察院未检人员针对学校周边开展“护苗”行动安全检查,受到师生点赞。

为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良好文化环境,固原市检察机关在全市开展了集中清缴整治宣扬自杀的少儿出版物和有害信息的专项行动。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力度,同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检查及整改落实回头看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面有力的司法保护。联合司法和教育部门,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共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小信件,大民生。全市检察机关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作为落实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的重要举措。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新收群众来信32件,对具备回复条件的来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有效回复率达到100%。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通过“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访、“两微一端一网”、报刊媒体等形式开展宣传,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不忘初心担当作为  真情守护疫情防控生命线

“战‘疫’第四天,回到家已经很晚了,有点累,可还是想把今天记录下来。”2月10日晚,固原市检察院第二批疫情防控小组组长、临时党支部书记孙岩在朋友圈发了这样一条微信。

疫情发生以来,固原市检察院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全面落实机关办公场所卫生防护、外来人员进出管理、电话接访、网络办公和“零报告”制度,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各县区院共受理疫情防控期间涉嫌妨害公务罪案件、危险驾驶案件3件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件2人,提起公诉2件2人;法院作有罪判决1件1人。两级院班子成员及时到岗,靠前指挥,积极组织检察人员参与当地一线疫情防控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疫情防控任务,获得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多名干警被评为战“疫”先进个人。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固原检察人用行动守护着一道道疫情防控生命线,他们的坚守与奉献,汇聚成赢得这场战“疫”的坚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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